| 05年全国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已在四川省各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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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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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记者在省司法厅报名现场看到,报名者在过道上排起长龙,报名资格审查非常严格,不断有因条件不符被拒绝参考的人失落地离开。
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负责人周黄明告诉记者,严格的资格审查非常有必要,这是对考生负责,不具备参考资格的人即使参加考试,分数合格了,也无法领取资格证。
即便如此,目前通过报名的考生仍然相当多。截至10日,全省已有4004人报名,其中,法院421人,检察院321人,司法行政84人,律师业159人,其他行业3019人。
全国司法考试自2002年开始实行3年来,全国的平均通过率仅10%,我省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然偏低,2004年只有12.56%。目前,全省仅有近3000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然而,司法考试并没有因此而浇灭人们参考的热情,反而参考人数却在逐年上升。
司法考试为何通过率如此之低?通过司法考试后就业形势如何?它对全省司法环境产生怎样的影响?司法考试未来将有怎样的趋势?采访中,答案逐渐清晰。
考试:“考”出职业精英
周黄明告诉记者,司法考试更注重综合人才的选拔。比如一道1分的选择题,题目是关于夫妻离婚的内容,但却涉及到婚姻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的运用。死记硬背肯定不行,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一样都不能少。“司法考试选拔的是既有一定法律素养,又有实践能力,办案能力也较强的综合人才。”他说,“因为我们需要的是法律职业精英,从人员素质上保证司法公正。”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变化印证了周黄明的判断。过去的分析简答题一分为二,拆分为“简析题”和“分析题”,题型从6种增加到7种。论述题要求的字数从去年的“800到1000字”改为“字数不少于500字”。据专家分析,题型种类的增加对应考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论述题字数减少增加了应考人员思考和表述上的难度,其实是提高了对应考人员的要求。
就业:渠道仍需开拓
2003年,全省司法系统择业报告显示,全国司法考试合格人群中,进入律师队伍的占50%,进入检察官队伍的占7%,进入法官队伍的占5%。省司法厅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考生通过资格考试却难以进入司法部门工作,这是对国家法律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究其原因,一是人事编制不易落实;二是用人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没有独立用人权;三是取得资格者要想进入政法系统,仍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等一系列考核。
连续参加了两届司法考试仍然没有通过的新疆考生王江告诉记者,今年他准备继续考,“考试再难我都不怕,怕的是就业渠道不畅通。因为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并不具备专业水准却从事审判等相关司法工作的大有人在,而一大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却进不了法院、检察院的大门。”
然而,法院和检察院也有苦衷,如今法官、检察官转业从事律师等其他职业的现象也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出现而出现。一位业内人事透露,法官、检察官毕竟是公务员,收入不高且受到诸多限制,而律师等职业相对较为自由,加之又有之前从业的司法背景作铺垫,“当起律师路子更宽”。
趋势:适应实践需要
“我们在组织实施好司法考试工作的同时,要注意认真总结,深入思考,研究解决现存的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如何更紧密衔接的问题,逐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努力建设一套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制建设需要,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考试制度。”今年5月底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司法考试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张福森的话指明未来选拔司法人才的方向。
建立符合我国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要求,有利于选拔优秀法律人才的司法考试模式和方式方法,建立与司法考试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录用以及任职前培训制度,建立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两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确保司法考试公平、公正的监督机制……司法考试的方向在实践中越走越明。 |
| 本报记者陈科实习生张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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